申报材料:
申请家庭须在报名地领取《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报,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表及相关材料
(3)家庭成员户口及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登记部门提供的房产登记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婚姻状况证明;
(6)由街道办事处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
(7)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等)。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验证后退。
廉租住房租金目前的补贴标准为:
2人以下(含2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以上(含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每平方米4.5元补贴;
对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每平方米3.1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