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养犬管理区划定如下:
一、养犬管理区域划分
(一)养犬重点管理区:
1.宁海街道办事处全域。
2.文化街道办事处全域。
3.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全域。
4.武宁街道办事处:五里头村。
5.大窑街道办事处:龙湖滟澜海岸小区、招商依云水岸小区、原石滩小区。
6.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北海新城社区。
(二)养犬一般管理区。牟平区除重点管理区域外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二、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三、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牟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