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条件和标准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赡养的老人年满 60 周岁(含),即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里的老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是独生子女,则每月扣除 2000 元。如果您不是独生子女,则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每月最多扣除不能超过 1000 元;具体分摊时,可兄弟姐妹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由老人指定分摊。其中,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要您和兄弟姐妹签分摊协议留存备查。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 60 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需留存备查的资料
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并且采取了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扣除方式,则需要注意留存好相关书面协议等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