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按8.2%缴纳,其他单位按9%缴纳。困难企事业单位经申请认定后,可以按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
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单位60元,个人40元)的标准筹集;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由个人缴纳。
长期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渠道解决。具体标准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个人缴费(含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0元。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中扣除。单建统筹等需要个人另行缴费的人员,在年度初次缴纳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