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缴费以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机关事业单位按8.2%缴纳,其他单位按9%缴纳。困难企事业单位经申请认定后,可以按本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
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按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单位60元,个人40元)的标准筹集;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由个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