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安丘农业类企业复工指南(安丘市农业综合示范园项目)

地方特产2024-05-19 00:16:37佚名

潍坊安丘农业类企业复工指南(安丘市农业综合示范园项目)

  农业

  1.需提交材料。(1)书面复工复产申请;(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安丘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备案表》或《项目申请开工(复工)备案表》。

  2.报批流程。镇街区接到企业或项目开复工申请和备案表后,即刻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符合开复工条件报镇街区政府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报备。由镇街区和农业农村局共同申核报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开复工。

  3.复工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1)企业复工生产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员工无镇政府、企业批准不得离开厂区。(2)企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好《消毒管理规定》、《用餐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管理。(3)建立防控台账和返岗工人花名册,严格落实“两消三测三记录”制度。对车间、宿舍、餐厅、办公室等场所进行每天两次消毒,对在厂员工每天测量体温3次,并做好相应记录。对车辆出入、外来人员人员到访、厂内员工出入均进行相关登记,同时进行消毒。(4)涉农项目开复工严格按指挥部83号文件《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开工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4. 部门联系人:张西平;职务: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产业化科科长;联系电话:13505368926。

本文标签: 防控  疫情  企业  管理规定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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