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安丘建筑业类企业复工指南(安丘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方特产2024-05-19 00:13:45佚名

潍坊安丘建筑业类企业复工指南(安丘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筑业

  1.需提交材料。(1)建筑工程项目复工防疫申请书;(2)建筑工程项目复工防疫备案表;(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三方对工程项目复工防疫验收报告;(4)提报申请复工疫情防疫承诺书、签订的疫情防控责任书;(5)制定疫情防控机制、项目开工工作方案;(6)安丘外来人员14天内接触史、旅行史登记表,工程项目全部入场人员信息采集及健康排查记录;(7)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制定物流车辆管理制度。

  2.批报流程。(1)建筑工程项目复工前将疫情防控报备材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镇街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2)由工程项目所在地镇街区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审核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方可复工。

  3. 复工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知第 81号、82号、83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2)严格落实工地返场人员初次入场、外来办事及供货人员疫情防控检查。(3)严格落实现场卫生清理消毒和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

  4.部门联系人:刘洪福,职务:安丘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电话:13605367050。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防疫  工程项目  建设局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