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结束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主(业户):
根据《泰安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将于2021年9月30日结束,10月1日及以后拆解报废淘汰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将不再享受补贴政策。为严格落实补贴政策,保障广大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主(业户)利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全市广大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主(业户)务于9月30日17时前办理完毕淘汰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并将补贴申请资料提交至车籍所在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2.异地拆解报废车辆的车主需在9月30日11时前向车籍所在地淘汰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异地拆解报废车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信息,由各工作专班汇总上报后统一查询,当日反馈查询结果为合格的可享受补贴政策。自10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异地拆解证明查询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各县市区、功能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专班通联清单
泰安市推进国兰营运柴油货车
淘汰工作专班办公室(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