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1、实现再就业
2、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失业人员
二、办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三、所需材料:
《临沂市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表》或《临沂市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登记表》或经授权的档案托管机构调档函。
四、办理程序:
1、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再就业人员由新工作单位提供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登记表》即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2、领完失业保险金和不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档案每月末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经查询确认后直接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或再就业转档手续。
五、办理地点:
1、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北区社会保险档案室
2、领完失业保险金和不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沂蒙路173号)
六、咨询电话:0539-80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