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产2024-09-28 11:24:28佚名
大中专学校招生迁入办理指南
一、办理地点:
由学校向驻地派出所统一申报
二、办理材料:
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录取新生申请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应当在入学年度,由学校向驻地派出所统一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情况说明;
2.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
3.录取通知书;
4.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注:省内生源持居民户口薄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省外生源持户口迁移证。学生在省内院校毕业后,继续在本省其他院校就读的,凭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受理。
泰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回原籍落户办理指南
泰安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籍户口迁入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