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就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在注册。那么,如何避免商标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呢?
一、什么是注册商标的使用
一般来讲,商标的使用应该具有商业意义,因此企业单纯的商标注册信息或者商标注册人所作的权利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只有在实际的商品、服务交易中产生的使用证据材料才具有证明力。
要避免商标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就必须在商业活动中真正地使用带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二、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
如果要避免商标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就必须要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
1、发票
发票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因此,它可以有效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提醒您注意:商家应填写并定期保留写有注册商标全称的发票,为商标的使用保留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
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但是很多在签订的时候看似严谨的条款,却对于商标的内容没有提及或标识不太明显,影响了合同的证明效果。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事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提醒您,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3、广告宣传
广告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大多都会出现在广告中,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
建议您,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4、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
提醒您,包装如果没有印制生产日期的话,很难作为具体时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还需要其它佐证。
5、产品检验报告
由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般都会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的标注,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