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注销注册商标需要注意什么事项?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等,至于其他,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如:中华生活通这样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一)《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说明原因;
(三)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四)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以变更后的名义申请注销,但应提供登记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二)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三)注销仅适用于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申请人需要放弃注册申请的应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四)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五)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六)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通知书。
(七)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
(八)申请部分注销的,应严格按照《注册证》上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填写需要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部分注销经核准后,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九)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