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注册处在一八七四年开始运作,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商标注册处之一。除负责注册商品商标外,由一九九二年开始香港更注册服务商标。由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为止,商标注册处收到的申请 达16,708份,而过去数年,申请数目一直稳步上升。
·商标注册
申请人申请注册新商标后,若商标条例所定的准则均达到,通常大约会在6个月内接获通知,可以为议的商标刊登公告。随后,公众人士如有法律根据,便可在两个月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反对。如无人反对,一般在两个月后,有关商标便可注册。因此,如无人提出反对,整个注册程序 大约需时8个月。而已注册商标受法例保护的有效期,则由香港商标注 册处接获有效申请书当日起计算。
·适用的国际商标公约
由于中国将《巴黎公约》延用于香港特区,加上中国香港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因此,商标申请人在香港特区提出申请,便可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
·建议的新商标法例
香港特区计划在一九九八年大幅修订本地的商标法例。政府已公布建议的新法例,征询公众的意见。建议的法例如获得通过,将可简化申请和审查的程序,根据新法例,可注册为商标的标志种类将会增加。例如声音和香味均可被注册,商标转让和授予特许的程序将会简化,涉及多于一类商标的注册申请亦会被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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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是什么?
商标是一个标志,用以识别不同商户的货品和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包括个人姓名)、征示、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 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能够藉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标记,才可以注册为商标。
·为什么要申办商标注册?
你的商标一经注册,你便可以就有关货品及服务拥有该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如其它商户未经你同意在香港把该商标用于的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上,即属侵权行为,你可以就此采取法律行动。假使商标没有注册,便较难证明你是有关商标的“ 拥有人”,你得到的保障很有限。
·已注册商标及未注册商标
商标分为已注册和未注册两种。未注册商标受普通法假冒诉讼保护。原讼人必须证明名下商标享有声誉,而别人使用该商标会导致他蒙受损失。一般来说,假冒指控较侵犯注册商标指控难于成立。因此,我们极力主张商人在本港注册名下商标。
·在特区以外的商标注册
香港特区的商标注册制度属独立的体制,有别于中国其它地区所推行的制度。商标即使已在中国商标局或世界其它地方注册,亦不会自动在本港受到保护。要在香港特区得到保,商标必须根据《商标条例》注册。
·整个商标注册申请程序需时多久?
有关申请如没有不足之处,而拟注册商标又没有遇到反对,则整个程序(由商标注册处接获申请至批准商标注册)需时可短至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