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进行了调整,在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同时,将全时段禁止燃放,2022年1月28日起实施。调整的重点是:
一是调整了禁放区域
将原《关于城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东政发〔2020〕11号)中“石安河、海陵东路、迎宾大道、陇海铁路、湖西路、湖滨路、西双湖东大堤、北辰西路至中华路的合围区域”调整扩大为“石新路、花园路北延、富国路、黄河路、236省道、海陵路、石安河、311国道、湖东路、陇海铁路、湖西路、湖滨路、西双湖西大堤、晶都大道、博世路、富国路、幸福路北延的合围区域”。
二是调整了禁放时段
将原《通告》中禁放区域内禁放时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除外)”调整为“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