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申请人持退役士兵证,在申报机构领取《泰安市退役士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填报及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及承诺书;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家庭财产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如申请租赁住房补贴,还需提供租赁住房合同及相关证明);
5、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它证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民政部门优抚对象等相关证书。
保障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两种保障方式:
一是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是实物配租,因房源不足,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需轮候等待分配,如符合租赁住房补贴条件,可同时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停止发放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