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刚需购房条件: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且家庭仅有1套住房。
◉泉州市非中心市区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或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户籍新迁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但迁入未满12个月的。
◉非泉州市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1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购房分配比例
优先: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实用人才房源:10%
刚需:剩余房源的70%(原为60%)
非刚需:剩余房源的30%(原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