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首批人才公寓(租赁型)配租相关责任
1.人才公寓实行诚信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报申请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同时计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省、市、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5年内取消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区区级人才工程或评选项目。
2.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如在人才公寓申报分配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理。
联系方式
芝罘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35-6235596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办:
0535-662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