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闭环管理
封控区有就医需求,由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上门提供服务。
管控区、居家隔离对象及居家健康观察对象有就医需求应与村(社区)联系沟通报备,由专人专车(勿逗留)送到属地就近卫生院或县级医院就诊,诊疗结束后由专车接回,严格闭环管理。
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对象及居家健康观察对象有急救急诊需求应告知村(社区),由村(社区)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并主动告知接诊医院就医人员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由村(社区)专车接回,严格闭环管理。
落实基本医疗保障
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对象及居家健康观察对象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由属地卫生院负责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医疗服务。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医疗需求。
对于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按照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有关规定,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必要时提供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医疗服务。
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不得因核酸检测、健康码赋码异常等情况推诿拒绝、延误治疗。
要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确保急诊急救工作有效、有序、安全开展。
对于血透、放疗、孕产妇、新生儿及不能自理等特殊群体,要切实保障连续的医疗服务。
用药保障服务
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对象及居家健康观察对象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用药需求,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可由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责任区民警、社区志愿者等工作人员作为代取药人,采取在医疗机构登记患者及代取药人双身份证的方式,为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对象及居家健康观察对象代取药品,精准保障居民慢性病用药需求。
惠安县各医疗机构联系电话
惠安县各镇、各工业园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