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长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
除泉州统筹区内定点诊治的高血压、糖尿病两项终身制门诊特殊病种外,对已申办门诊特殊病种且有效期在2021年10月27日(国家医保平台上线时间)-2022年6月1日到期的,由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延长该门诊特殊病种有效期至2022年6月1日,确保不影响参保群众享受待遇。
二、延长职工医保中断补缴期
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待遇。
三、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在一次可开具 2个月的处方用量的基础上,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视情况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至3个月。对于慢性病参保患者出院必需的带药也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至2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四、拓宽特殊门诊医疗保障服务范围
疫情期间,参保患者因门诊特殊病种在卫健部门指定的集中定点救治医院就医的,不受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机构限定,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同步纳入泉州市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支付范围,确保参保患者医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