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子女投靠城镇父或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
收费标准
免征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0元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0元
必备申请材料
1、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2、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3、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
办事流程
1.申请人阅读办事指南,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人录入申报事项并提交申报材料图片
3.承办机构审核
资料不全或有误,告知补正资料
不符合办理条件,审核未通过,告知申报人
审核通过,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前往承办机构现场办理
部分办理地点:
1.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鲁塘派出所
办公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侍郎路
联系电话: 0735-2672955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
2.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华塘派出所
办公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镇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 0735-2722200
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3.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保和派出所
办公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乡政府旁
联系电话: 0735-2701110
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