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莒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网)

地方特产2024-06-08 11:05:11佚名

莒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莒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网)

  莒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42名,主要协助从事综合服务、监区勤务、巡逻防范、维稳处突、反恐防暴等辅助性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莒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辅警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辅警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被招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5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其他要求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莒南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县城嵋山路中段)

  3、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个人信用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自行下载并提前填写《莒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现场报名全程须戴口罩,排队间隔1.5米以上,在特巡警大队大门口须经测量体温、登记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后方可进入院内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自行提前下载并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莒南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莒南”发布,或采用应聘者建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并明确参加笔试具体事项。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2、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三)体检、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员。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本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如递补后仍有空缺的,经征求本人意愿,可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者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适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莒南县公安局工作。新招聘人员由莒南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特巡警大队的辅警受聘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免费食宿,薪酬待遇按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执行,实行绩效工资,配发服装,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局属单位的辅警薪酬待遇暂按现行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执行,待改革后按新的辅警薪酬结构和标准执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派出所辅警薪酬待遇暂按现行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执行,实行绩效工资,免费食宿,配发服装,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开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请报名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莒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莒南县公安局(0539-7224133)

  附件5-1:笔试参考内容单选题300|笔试参考内容多选题350|笔试参考内容判断题350

本文标签: 莒南县  体能  笔试  人员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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