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城乡居民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平邑于2009年12月、沂水和费县于2010年10月开始新农保试点,我市2011年7月两项制度全覆盖):
1)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2)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3)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 城镇职工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