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家庭经济状况评估:
是指通过实地调查、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调查分析、评价估量。
1、家庭收入:
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性净收入。计算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性支出。
2、家庭财产:
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不动产。
3、实际生活状况:
包括近期家庭支出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就业情况等。
注: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的具体内容及评估方法由江西省民政厅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