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既有住宅安装电梯如何审批 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

地方特产2024-08-09 00:12:07佚名

济宁既有住宅安装电梯如何审批 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

  根据济宁市《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试行)》(济建〔2020〕41号),文件对加装基本原则、加装条件、组织实施、实施流程及资金筹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办理施工许可前需要对项目现场、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进行实地勘验及技术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住建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施工合同及质量安全材料齐备后到审批局办理开工手续(其中投资100万元以下项目可免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审批局窗口电话、住建局窗口电话咨询。

  既有住宅安装电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 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二)单位产权的房屋加装电梯需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既有住宅符合城市规划,并符合建筑结构、抗震、 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充分听取该单元全体业 主的意见,尤其应听取该单元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 光、通风、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加装电梯 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五)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业主一致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本文标签: 加装  电梯  住宅  济宁市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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