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符合慢性病条件的患者
申请材料
1、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A4纸)
2、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
(1)近期一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2)两年内连续治疗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3)近期化验单或检查报告复印件。
申请流程:
1、参保人在3月20日至30日期间,携带所需要的材料前往鉴定处(城镇职工参保人和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到桓台县人民医院急诊收费处;各镇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各镇人社所医保窗口);
2、参保人领取鉴定表,并且填写材料,递交鉴定材料;
3、4月20日之后,鉴定通过的参保人可持社保卡直接到相应的门诊慢性病协议服务单位签约购药,不再组织现场集体签约。
温馨提示:
1、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严重精神疾病等危重疾病参保人携带住院病历到桓台县人民医院随时提出鉴定申请;
2、脏器官移植(抗排异)参保人携带住院病历到医保局随时提出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