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妇抚养、财产分割和分居住房落实确已达成协议;
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规范、有效的原件。
7、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
2、《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