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经济发展、基金收支状况及上级政策调整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其他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5%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基金,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基金的比例,可根据基金的收支情况适时调整。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基金。灵活就业人员只需缴纳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的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