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申领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12个月及以上);
2.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22376044
鲤城区:22176692
丰泽区:22885218
洛江区:22633578
晋江市:85698477
石狮市:88781025
惠安县:87390967
南安市:86357533
台商区:68182106
泉港区:87991768
安溪县:26008890
永春县:23872658
德化县:2352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