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即日起,开始进行犬只登记,在家门口就能办理犬牌,帮助爱犬办理登记备案。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内(芝罘区全域是重点管理区)养犬用户应主动办证,按时年审。
办理地点
为了方便广大养犬市民就近办理犬只登记手续,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联合烟台市芝罘区农业农村局选定17家宠物医院作为犬只管理服务站,为广大养犬市民办理犬只登记。
办理方法
广大市民可关注芝罘公安或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微警务”板块选择“犬证办理”,实行网上自愿选、就近办,自己不能操作的市民朋友可携带相关材料到芝罘区犬只管理服务站,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
温馨提示
依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芝罘区范围内一户只许养一只狗狗,已饲养的超过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在6月30日之前办理养犬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
更多事项
烟台市养犬管理告知书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犬只信息登记、签注,建立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实行狂犬病免疫,犬只登记和年检制度,犬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免疫间隔期满前,应当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狂犬病免疫证,犬只未经免疫、登记,不得饲养。
办理说明
1、养犬人应当自犬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或者免疫间隔期满前,应当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狂犬病免疫证。
2个人登记信息上报时需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犬证强制注销费用概不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犬主提交犬证办理申请,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到本平台认证的犬只管理服务站进行现场信息审核;
1)犬主准备材料
A 犬只免疫证,无免疫证现场办理2)犬只上传材料
A犬只正面照B、犬只左侧面照C、犬只右侧面照线上登记流程请参照小程序首页“办理流程"说明。
对于伪造犬牌、犬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烟台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