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各设区市人社局、各院校要通知到位,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并加强申请指导,按时序将补贴发放到位。
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或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直接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各院校所在地设区市人社部门联系,技术问题请拨打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电子邮箱:bys@rst.fujian.gov.cn
省技工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279387
电子邮箱:jgjyyjs@rs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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