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注意事项
1.请通过电脑登录申请,暂不支持手机申请;
2.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
3.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页面信息时,请通过下拉选择项选择所在院校名称(录入信息无效),确保申请信息递交到所在院校进行审核;
4.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点击“保存”后,需点击“提交申请”申报有效。
申请时间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13日8:00至10月12日17:00
补贴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