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莆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地方特产2024-02-13 11:17:28未知

莆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莆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1、办理部门

  各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政策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及各县(市、区)实施办法

  3、事项收费

  不收费

  4、申报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4)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人员,需在年满60周岁前申报;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的人员,可随时申报。

  5、数量及方式

  一次性办理

  6、申请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计生对象等特殊群体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相关表格

  申请表格请到办事现场领取。

  8、办理流程

  符合城乡居民保参保条件的居民,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殊群体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城乡居民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即可。(表中各项信息需填写完整,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级协理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9、受理机关地址

  申请人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居民保村级便民服务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本文标签: 城乡居民  原件  复印件  参保  的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