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条件
1)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
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
或已丧失中国国籍的;
或外国人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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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符合条件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退回。
【申请时间】
(一)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机构】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个人账户管理科
【办理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生保障服务区综合受理H01-H06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