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居民医保转诊转院报销比例 济宁市转诊转院文件

地方特产2024-08-29 11:05:17佚名

济宁居民医保转诊转院报销比例 济宁市转诊转院文件

  济宁市居民医保转诊转院报销比例:

  A.市内转诊转院——

  有转诊转院手续的按转入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结算;

  无转诊转院证明降低10%

  B.市外转诊转院——

  城区内(任城、高新、太白湖、经开区)须三级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或二级专科医疗机构,其他县(市、区)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

  转到市外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

  转到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20%;

  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降低30%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转诊  比例  协议  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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