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条件
市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参保材料
1.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工资花名册
6.《社会保险登记表》
三、参保流程
用人单位应当在本规定实施后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有关证照,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四、办理地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星中路)
地址:红星中路19号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火炬路)
地址:火炬路济宁人才大厦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中路4号
济宁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建设路34号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