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回南通防疫政策
12月7日,绍兴市报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特向广大市民发出疫情防控提醒如下:
11月23日(含)以来有浙江绍兴、或与绍兴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抵达南通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当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所在区)或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向属地防控指挥部、居村委和单位主动报告,同时通过“苏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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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绍兴市疫情情况
12月7日0时30分,绍兴市上虞区在日常“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份1:10混检阳性样本。接到报告后,市、区两级疫情防控组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将10名采样对象隔离观察,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信息核实、流行病学调查、单人单管采样复检,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上午7时经上虞区疾控中心、上虞区中医医院检测其中1人为初筛阳性,其余9人均为阴性。市疾控中心对该初筛阳性感染者排查样本进行复核,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判定为轻症确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已经排查管控密切接触者178人、次密切接触者458人,均已集中隔离和核酸采样,发现初筛阳性2例。
确诊病例情况如下:孙某,女,工作单位为上虞区上浦镇卫生院,现居住于上虞区百官街道,作为“应检尽检”人员,一直每隔2天规范开展核酸检测,至12月1日均为阴性。孙某11月22日以来未离开过绍兴市上虞区,12月1日至3日因家中办丧事,接触了外市参加丧事的亲戚。目前孙某已被转运至绍兴市人民医院临江分院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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