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崇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疫情防控提醒如下:
一、11月10日(含)以来有上海浦东、11月22日(含)以来有浙江宁波、11月23日(含)以来有浙江绍兴、12月2日(含)以来有浙江杭州旅居史的人员,或与浦东、宁波、绍兴、杭州等地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在抵崇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广大市民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所在区)或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和单位主动报告,同时通过“苏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关注“健康崇川云平台”微信公众号),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立即就医。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积极预约登记,尽快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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