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通告(高邮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通告)

社会热点2024-07-05 00:25:27佚名

高邮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通告(高邮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通告)

  关于做好常态化防控阶段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我市常态化防控阶段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服务业经营场所范围

  (一)9月2日起,全市除棋牌室外,恢复所有服务性经营场所营业。

  (二)所有服务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提供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证明,经辖区管理部门检查后方可营业。

  二、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一)开放场所共性要求

  各单位、各经营场所要按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和《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要求,严格落实入口处的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核验、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要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指导落实个人防护、规范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要设立隔离室(区)。开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商家要对本店员工身体健康状况、交往情况、旅居史每天进行及时监测,掌握工作人员的基本底数。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的,要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查。要加强场所内消毒通风,在服务台和公共卫生间等区域配备足量的免洗手消毒液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每日结束经营后应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增加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的清洁消毒频次。经营场所全体工作人员要进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场所内要通过显示屏、海报等加强新冠防控知识宣传。

  (二)重点服务场所的个性要求

  1、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满足群众所需的公共场所

  商场、超市每日对外营业前1小时和结束经营后1小时保持空调运行状态。农贸市场每天结束经营后应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洁消毒;宾馆及理发店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2、餐厅(馆)

  推广分餐制,提供公筷公勺,采取密封方式盛放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 不同桌(台)的人员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

  3、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等室内场所

  营业期间,严格落实对顾客进行实名登记,引导顾客在场所内停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

  4、图书馆、博物馆等室内场所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咨询台、电梯口、场馆内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对每日、同时段入馆人数进行控制,相关人员须实名登记。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提醒入馆人员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5、药店

  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含网络销售),对销售(含网络销售)上述药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

  要对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包括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境人员和进口冷链货品接触史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要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6、景区

  保持旅游景点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实行预约制,科学合理制定营业时间,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减少现金售票,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7、客运场站

  “两站一码头”等交通客运场站要落实相关防疫物资准备(在入口处要配备自动体温检测仪)、应急工作预案制定、防控知识培训、工作人员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设置隔离室等工作。每个场站至少要培训2名合格的消毒专员,指导监督做好规范消毒工作。每日开展车辆预防性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提醒工作人员和旅客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防止人员聚集。

  三、全面推广“扬城扫码通”实施人流精准管控

  “扬城扫码通”平台为疫情防控、流调溯源提供精准的数 字化支撑,为精细化社会治理提供平台保证,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学。

  (一)适用范围

  全市所有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自然村、旅游景点;“两站一码头”、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交通运营场所;营业面积达到500㎡以上的大型商超、餐厅(馆)、农贸市场、洗浴场所;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健身运动场所、药店等具有对外营业功能的场所。在上述场所使用苏康码扫码一体机,其他场所统一使用二维码,确保所有场所实现全覆盖,并作为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的必备条件。

  (二)操作流程

  1、以上各适用场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扬城扫码通”,进入主页面,选择“单位管理员入口”,注册申领单位专属二维码,打印张贴在场所出入口处,确保进入人员扫码留痕。

  2、个人进入以上场所扫描出入口处二维码,选择“个人出行登记”,点击进入完成登记、核验、通行。

  3、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 由他人代扫出入口处二维码, 选择“特殊人群代登记入口”,点击进入完成登记、核验、通行。

  4、苏康码扫码一体机由现场人员进行引导验证通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日

本文标签: 防控  场所  疫情  工作  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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