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对外营业场所,学校、社区、自然村、旅游景点,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交通运营场所,均需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并作为复工复产复市的必备条件。
二、各场所单位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扬城扫码通”,进入主页面,选择“单位管理员入口”,注册申领单位专属二维码,打印张贴在场所出入口处。
三、个人进入以上场所需扫描出入口处二维码,选择“个人出行登记”,点击进入完成登记、核验、通行。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由他人代扫出入口处二维码,选择“特殊人群代登记入口”,点击进入完成登记、核验、通行。未经扫码人员不得进入单位内部或任何密闭场所。
四、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推广使用“苏康码”扫码一体机,由现场人员进行引导验证通行。个人进入以上场所时,可以通过刷身份证或扫描“苏康码”等方式自动完成验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