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

社会热点2024-07-07 11:04:05佚名

扬州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

  为保障防疫期间重要民生和防疫物资运输,8月1日,省交通防控组专门印发通知,明确了由扬州地区运往省内其它市或省外的物资及人员车辆通行证——《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自行下载填写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由车辆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加盖公章

  该通行证办理后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可优先通行快捷通行。司乘人员务必要同时遵守始发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及交通管控要求,严防疫情输入和外溢

扬州市各地联系人如下:

主城区

鑫 18796086993

宝应县

娟 18105257721

高邮市

薛怀玉 15050750288

仪征市

沈孝艳 18952715396

江都区

徐冬扣 13952779922

奕 13641589082

  统一式样下载

  

  

本文标签: 物资  始发地  疫情  通行证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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