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云南省瑞丽市、陇川县、南京市来扬返扬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对14天内有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扬返扬人员(含旅途中转),及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与所在地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接受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
对于6月21日以后来自云南省瑞丽市低风险地区的人员,7月4日以后来自云南省陇川县低风险地区的人员,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人员、有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要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到达目的地以后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并第一时间向单位和社区报告;
对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须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并接受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即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仍在我市,必须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