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的来盱返盱人员:
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体温测量正常的,现场采集核酸检测样本后(较前一次检测采样间隔24小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如该人员在我县旅居,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县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规范处置。
有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时空交叉来盱返盱人员:
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