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工作,并已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报额度
项目资助,额度为3-10万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近五年首次来我市工作,能够围绕我市“三新一高”、石化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持市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从事某一学科项目研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较好应用开发前景,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连创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
采取个人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个人登陆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根据类别填报,个人导出表格后经所在单位初审、县区人社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后,一并将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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