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项目资助,额度为3-10万元。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近五年首次来我市工作,能够围绕我市“三新一高”、石化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持市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从事某一学科项目研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较好应用开发前景,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连创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工作,并已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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