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实施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实施范围
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A2栋各楼层办事大厅
2.实施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前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群众,以全网办为主,预约现场办为辅的形式进行事项办理。
不能通过“广东政务网-金湾分厅”(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办理的业务,须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广东政务网(网址:http://183.57.22.38:8793/jw-form/index.html)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凭预约短信再到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相关事项。
▲网上预约
▲广东政务网金湾分厅
未预约成功的人员请不要进入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将不办理现场取号或咨询等其他业务,以尽量减少您在大厅内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凡进入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群众必须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方可进入。
(三)在办理业务期间,如需核对人员身份,允许暂时摘下口罩,核对完毕后,务请迅速重新佩戴口罩。
(四)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办事大厅的办事群众将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3.咨询热线
A1-1绿色通道服务驿站:7260218
A1-1劳动社保综合服务厅:7263791
A1-3司法业务综合服务厅:
7262148(法律援助),7263082(社区矫正),7799739(行政复议),7262829(人民调解),7263065(公共法律服务),7799088(公证)
A1-5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厅:7263092
A1-7公安业务综合服务厅:7260580,7260612
A2-3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厅:7260614,7260597
A2-5投资建设综合服务厅:7260552,7260547
A2-7企业经营综合服务厅:726056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