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自处置抵押物构成犯罪吗?
一般是构成犯罪行为的。抵押人非法处置抵押物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处置抵押物的,处置行为无效。如果处置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
二、质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三、质押物常见的类型有哪些?
质物包括动产质物和权利质物。动产质物是指出质人合法占有的一切动产。权利质物是指出质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包括: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三)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私自处置抵押物对他人的财产安全以及物品的所有权都构成了威胁,因此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依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质押物的价值或者对他人造成的恶劣影响来进行相应的处罚。质押物所有者也可以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