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东县小学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可延缓入学。
2.户籍条件。户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县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幼儿。
(2)外县(市、区)在县城小学施教区内的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
二、小学招生学校
(1)如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实验小学(本部),计划招生12 个班;
如东县友谊路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中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
如东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北校区),计划招生4个班;
(2)如东县掘港小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掘港小学(本部),计划招生10个班;
如东县解放路小学(如东县掘港小学城东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
(3)如东县宾山小学,计划招生10个班。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