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各校要按照“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广泛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确保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要依法保证施教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