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体是指:在考体育考试时应为身体等原因请求免除考试。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县教育局核准,可以免考,免考成绩按C级计算。
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填写“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经考点学校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计。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考点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填写“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经考点学校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缓考时三项均应重新考试,并以缓考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