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退休人员《景区景点优待证》2021年度审核工作日期,相关通知如下:
1、《景区景点优待证》2020年度贴花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2、原定于2021年1月4日开始的我市退休人员《景区景点优待证》2021年度审核工作暂停,办理日期调整至2021年3月。
3、自2021年1月4日起,2020年12月及以后退休的人员可电话预约办理《景区景点优待证》,预约电话:80978384,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办理地点:萃园路25号。
特此通知。
扬州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9日